副市长徐莉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会议对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总结。自2009年7月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,我市已经完成明晰产权、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面积236.2万亩,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8%;签订和完善合同15.8万份;完成档案归卷17.6万卷;累计发放林权证15681本。
会议公布了《吉林市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》。按照《方案》,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,到2016年底,我市将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主要任务。通过配套改革,基本建立起采伐管理科学、林权流转规范、财政支持有力、金融支撑到位、服务保障健全的集体林业可持续发展机制,实现资源增长、农民增收、生态良好的改革目标。
会议指出,开展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,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集体林业生产力、实现林业科学发展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改善民生有着重要的意义。
会议强调,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,切实增强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的决心和信心,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将责任落实到位,做好打攻坚战和持久战的准备。要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,加快建立现代林业发展新机制。要加快“五项制度建设”,建立健全林业采伐制度、集体林权流转制度、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、林业金融支撑制度、林业社会化服务保障制度,科学构建现代集体林业发展新体系,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各项任务目标。(吉林市林改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