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做好吉林市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,吉林市组织召集9个县(市)区政府多次召开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会议;成立专门领导小组;出台了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;建立局领导包联县(市)区林改工作责任制;制定下发了《2013年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考核办法》。并计划2013至2016年四年内,将此项工作分为启动、铺开、巩固提高、检查验收四个阶段完成。
为推进配套改革工作进程,强化督导检查。吉林市林业局抽调9名专业人员,分赴各县(市)区蹲点指导,通过对登记发证、纠纷调处、林改“五项制度”建设和基础性建设进行考核。高位推进了吉林市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。
截至4月底前,吉林市已基本完成林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。全市以村社为单位共发放集体林地所有权证(大证)1882本,发证率为95.7%,发证面积252.4万亩,占应发集体林地面积的98.4%。以农户为单位发放其他林权(林地使用权、林木所有权、林木使用权)证(小证)26529本、面积62.4万亩,占可发放面积的31% 。(吉林市林改办)